发布日期:2014-05-23 22:09:40 作者:刘玲 来源:秦汉医学文化网 点击率:5134次
犬筮(噬)人伤者
[题解]自56行起讲狂犬噬人;本题讲犬噬人伤方。可见在古人眼中,狂犬伤与犬伤人是有区别的。但假如要求古人何以作到严格区别,可能欠妥。犬噬人伤者项下第三治方讲的是在白酒局麻下的扩创术,从扩创术讲,此法同样适于当今狂犬伤人。
▲第一治方
[原文]犬筮(噬)(1)人伤者:取丘(蚯)引(蚓)矢(2)二升,以井上罋(雍)处土(3)与等,并熬(炒)(4)之,而以美醯(5)61(6)之,稍垸(丸)(7),以熨其伤,犬毛尽(8),傅(9)伤而已62。
[注补]
(1)筮:古通噬,咬也。《左传·哀公十二年》“国狗之瘼,无不噬也。”犬筮(噬)人伤者,即被狗咬伤的病人,但不指狂犬咬伤,在《五十二病方》中,专立“狂犬齧人”治方。
(2)矢:古通屎。《灵枢·寿天刚柔》“置酒(器)马矢煴中”。丘引矢即蚯蚓拉出的泥。
(3)罋:《马王堆医书考注》解罋(wèng)为从井里汲水用的陶器,并依《伤痉》第四治方“渍于”解罋墼(ji)为罋底。按此意“井上罋处土”就是从罋底刮土三升(合今600克)。然而,井台上的罋,中腹大,口、底小,且常从井内取水,小小的罋底能附多少泥土?笔者疑罋为壅。壅,堵塞也。从《左传·宣公十二年》“川壅为泽”。“井上壅”即井台旁的流水沟被壅塞后形成的水塘。关于“”,历代注家给“”作注,归纳起来,可分两类,其一作继(ji)《说文》“,古文绝,……继续也……反为”。段氏注“从丝,者,谓以丝联其绝也”。《庄子·至乐》“得水则为”。林希逸以继音解之曰:“继者,水上尘垢初生苔而未成,亦有丝缕相萦之意,但其为物甚微耳”。这就是《庄子》所说的“得水土之际则为蛙蠙之衣”的青苔。其二,郭象在《说文》“断,截也”。壅断即强调壅塞,阻断。所以“井上壅(断)处土”就应是井台旁的流水沟被壅塞后形成的小水塘长有青苔、续断之类低等植物的淤泥。本方应从壅塞说(参附三“《五十二病方》井上壅处土释义”载中华医史杂志1990.20.(2):118)。
(4)熬:指将某物加水煎煮。《周礼·地官·舍人》“丧纪,共饭米,熬谷”。本例指将蚯蚓屎、瘀泥一并放在锅中炒干。
(5)醯(xi希):《说文》:“醯,即醋”。
(6)原缺四字。从本方分析,主药三味,即蚯蚓屎与井上壅处土,调合剂是醋,后文应是调配方法了。参《诸伤》第十六治方药物之后写道:“皆合挠”。《婴儿索痉》方在药物之后写道;“合挠而蒸”。本方在调配中除了将主药干炒成粉外,所缺四字试补作“合挠而调”,读作“而以美醯合挠而调之”。
(7)垸:古通丸。《说文》“垸,以漆和灰丸而錾也,从土,完声。”稍(shān):副词,逐渐《玉篇》:“稍,渐也”。稍垸,即将用醋挠合好的热泥逐渐捏成丸状,以熨其伤。
(8)“犬毛尽”:将上述热泥丸在犬咬伤处作滚动式熨疗,可以吸出部分丝状物质。这丝状物质,並非犬咬时留下的“犬毛”,而是热醋与皮肤表面的皮脂、汗液、脱落的上皮细胞残片及犬咬伤伤口的组织渗出液等接触时所形成的一种粘状物质(参严健民《五十二病方》物理疗法概述,瑚南中医学院学报1991.(1):52),当含醋的热泥丸在咬伤处反复滚动熨疗时,该粘状物质就会被泥土吸尽,这是该法能够治疗犬咬伤的关键所在。
(9)傅:古假为敷。当没有丝状物(犬毛)出现的时候,再取热泥丸碾平,贴敷在伤口上。
[今译]治疗非狂犬咬伤的病人,其方法是取蚯蚓屎二升和井台旁小水塘里长有青苔,续断的瘀泥等量,将两物合并在一起干炒成粉,立即以好醋搅和,做成丸状,用热泥丸在犬咬伤处作滚动式熨疗。待滚动时见不到犬毛一样的丝状物的时候,再用热泥丸碾平,贴敷在伤口上就可以了。
▲第二治方
[原文]煮茎(1)以汁洒之。冬日煮其本63(2)。
[注补]
(1)茎:某药物的茎,原文在茎前应有脱字,参《五十二病方》329行,“夏日取堇叶”,其脱文内容为季节性药物。
(2)本:根本,指植物之根为植物生长之根本。本文指冬日茎枯萎后用该植物的根替代。
[今译]被犬咬伤后,取某药草之茎,以水煎汁洗之。假如是冬天,该草药的茎死了,可以挖该草的根替代。
▲第三治方
[原文]犬所齧,令毋痛及易瘳方(1):令齧者卧(2),而令人以酒财沃其伤(3)。已沃而64,越之(4),尝试。毋禁65。
[注补]
(1)瘳(chōu抽):古意两解,即病好和损害。本文指本方法能促进伤口愈合。
(2)“令智者卧”:属治疗前的准备工作,在此已有了强制性意义。
(3)本句又用一个“令”,因用酒洗伤,病人很痛,病人反抗,故本句中的“财沃”指多次反复用酒洗伤,酒除消毒外,尚有局麻作用的意义。
(4)“越”:穿越、穿孔。《国语·周语下》“如是铸之金,磨之石,击之絲木,越之匏竹”。韦昭注:“越匏竹以笙管也”。言在制造笙管过程中要将制好的竹管按发音规律穿好音孔。“越”前缺一字,参《五十二病方》35行“强启其口,为灌之”,补“强”。“强越”,指强行将犬咬伤伤口切开、扩大,以利犬咬之毒素排出。由此“令卧”、“令人以酒财沃其伤”,及“强越之”等一切医疗行为浑然一体。本方的手术治疗过程除麻醉方式外,与现代毒蛇咬伤、狂犬咬后的扩创术完全一致。
[今译]能使犬咬伤后不痛,易痊愈的一种治疗方法:叫被咬伤的人睡下来,叫施治者用酒反复清洗伤口,当伤口处于麻醉状态的时候,用小刀将犬咬处适当切开,扩创排毒。这是一个试用、有效的治方。在治疗中投有什么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