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闻频道 首 页 新闻中心 十堰要闻 县市区新闻 乡镇新闻集锦 图片新闻 南水北调 汽车·汽配 社会新闻 法制新闻 媒体看十堰 民俗文化 招商引资 武当道茶 人物风采
民俗文化网 首 页 民俗新闻 武当武术 史话武术 武术名人 武术图片 鄂西北民歌 民间戏曲 民间谚语 民间收藏 非物质文化遗产 饮食文化 汉水文化 房陵文化 我要投稿
诗经尹吉甫文化网 首 页 诗经文化 诗经研究动态 诗经与汉水文化 风雅颂研究 民俗与诗经 史学与诗经 宗教与诗经 社科与诗经 农学与诗经 诗经研究动态 人物风采 诗经新闻
《五十二病方》注补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秋实书屋 > 《五十二病方》注补译 > 正文

冥(螟)病

发布日期:2014-05-22 22:26:15 作者:刘玲 来源:秦汉医学文化网 点击率:4020次

()

    [题解]《五十二病方》78行载(1ì),按常例可释为麻风病。先行者们从全文考虑依《庄子·天运》:“其知憯於虿之尾”;“释为虿(chai)”,即蝎子,很有功底。本文冥()下收一方,螟意虫蚀,原文讲临床表现是:“虫齧”之伤口“无恒处”,鼻、口旁、齿、手指等均见伤,甚至:“鼻抉()指断”。上述症状,恰是麻风病的临床表现,我国“噬肤灭鼻”之病,早见于《周易·筮卦》。一九七五年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是公元前217年的随葬物,该书203264等页均讲到“疠”(1i)、“疠迁所”,记载疠的临床特征是:“眉突,鼻突坏,刺之不嚏,肘膝到两足下踦,……溃一所”。当时的医生说“疠也”。《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释疠为麻风病,释“疠迁所”为麻风病隔离区。《睡虎地秦墓竹简》中记载的《秦律》、《法律问答》、《封诊式》均为秦统一六国后立的新法,文中讲疠之临床表现与本方螟之临床表现基本一致,将冥()释麻风病有据。但梅毒晚期之临床症状,也可“疮发于面”口腔粘膜、鼻腔、唇齿等均可受损,秦汉医家无法区别。《五十二病方》中的()与冥()所含本意有别。

    ▲治方

    [原文]()病方:冥()者,1虫所齧穿者2(),其所发毋恒处,或在鼻,或在口旁,或齿龈,或在手指134,使人鼻抉()指断3。治之以鲜产鱼4而以盐财和之,以傅虫所齧者5口口口135口口口之。病已,止。尝试,毋禁。令136

    [注补]

    (1)螟:《说文》:“螟,虫食谷心者,即指谷物的蚀心虫。”本史似指虫噬之伤。

    (2)缺一字,依“螟者,虫所智穿者()也”故补“”。

    (3)“其所发”:指虫“齧穿”之地不固定(毋恒处)引出以下解释,直至鼻子烂缺了,手指烂断了。

    (4)“鲜产鱼”:刚捕的生鱼即活鱼。

    (5)“冶而以盐财和之”:参48行,“冶以猪煎膏和之”两句语法一致,故缺字补“冶”,“和”在《五十二病方》常用,同“合”,指混合,24行“皆合挠,”25行“凡二物并和”均指调合混合。“冶而以盐财和之,以傅虫所齧者”即将活鱼切碎,用适量的盐与鱼肉挠合后敷在伤口上。

    [今译]虫螟病(麻风病),虫螟所噬的伤口,没有固定的地方,虫螟病或者伤鼻,或者伤口唇周围,或者伤齿龈处,或者伤及手指,病重者能使人鼻子烂缺一块,手指烂掉一节。治疗螟虫所噬的伤病好了,治疗就停止,这个方子试用过,治疗中没有禁忌,虫螟所噬之伤就这样治疗。

上一篇:口蠸者
下一篇:大带者
Copyright © 2013-2020 秦汉医学文化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路太和医院 联系人:严健民,刘伟 投稿邮箱:38702578@qq.com